来自SeafoodMedia 7月24日消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越南巴沙鱼最大消费国之一,越南也是该市场上巴沙鱼的最大供应国,占阿联酋市场份额的40%-50%。
尽管《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尚未签署,但越南巴沙鱼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出口仍得到了强劲的增长。
《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是越南与中部地区、东部和非洲国家谈判达成的首个自由贸易协定。
越南海关的数据,2024年5月,越南巴沙鱼对阿联酋的出口额超过200万美元,同比增长40%,前5个月对该市场的累计出口额超过1100万美元,同比增长47%。
越南出口到阿联酋的主要产品是编码(HS 03046200)的冷冻巴沙鱼鱼片,截止5月底,出口量约为6000吨,价值约140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61%。
越南对阿联酋出口的第二大类产品是编码(HS 03032400)冷冻巴沙鱼,今年前5个月的出口额130万美元,同比增长84%。
《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不仅有助于越南直接向阿联酋出口商品,而且是越南商品进入中东市场的跳板,阿联酋是越南在中东地区的重点市场,也是越南商品进入中东市场的焦点。
阿联酋也是价格和质量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一,这也是越南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
越南必须与一些与阿联酋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直接竞争,比如印度、印度尼西亚、以色列和土耳其,这些国家的企业在向阿联酋出口商品时享有优惠政策,因此与越南出口企业相比,它们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为了进一步促进越南海产品对阿联酋的出口,越南出口企业需要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变管理方法,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