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媒体报道称,自1970年代以来,根据普惠制(GSP)--欧盟以零关税或降低进口关税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非互惠优惠市场准入待遇。目前,普惠制(GSP)涵盖三种体制:
1. 标准普惠制(GSP):为1/6的发展中国家和领地降低进口关税;
2. GSP+方案:划分为“脆弱型”发展中国家提供免税准入,但这些国家需批准一系列人权、劳动权方面的国际公约,保持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管制;
3. 武器以外产品(EBA):为最不发达国家(LDC)所有产品(除武器以外)提供免税和免配额准入。
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 海外协办:美国海洋展览公司 Sea Fare Expositions,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