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立了2007年水产品进口安全法案,规定凡是向美国出口水产品的国家都需要获得来自FDA的认证书,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只有拥有同等效力证明的国家才能获得向美国出口水产品的权利。法案将于FDA和水产工业转型到新系统后,开始生效。
美国相关部门指出,美国原有的进口水产品审查系统不足以保护消费者。美国消费的水产品中,有80%来自国外进口,但FDA只能对不足1%的进口水产品进行审查。这项新法案的制定有利于美国消费者对进口水产品信心的增加。
------摘自(Intrafish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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